健保業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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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申辦資格:
(一)本會一般會員,符合「無一定雇主」或「自營作業者」身份,並實際從事教學工作者。依勞保條例第六條規定,職業工會可依第七款:無一定雇主或自營作業而參加職業工會者,辦理會員健保。惟會員加保資格需同時符合下列:
1、在臺中市實際從事教學工作。
2、無一定雇主或自營作業者始得由所屬本業職業工會申報加保。
※無一定雇主:是指經常於三個月內受僱於二個以上不同雇主(非強制加保單位),其工作機會、工作時間、工作量、工作場所、工作報酬不固定者而言。
※自營作業者:是指獨立從事勞務或技藝工作,且未僱用有薪資人員幫忙工作者。例:家庭教師
(二)本會會員若符合上列加保資格規定,可由本會代辦健保業務,並請檢附下列資料至會館辦理。詳情請洽本會04-23202148
二、有關健保保險費負擔比率:
被保險人 政府 投保單位
無一定雇主 60% 40%
有一定雇主 20% 10% 70%
三、申辦流程: (申辦勞健保業務時,務必先預約再至本會辦理)
1、填寫入會申請書、加保申請表、繳交會費(會費繳納後不予退費,第一次申辦勞健保者,本人需親自辦理;務必先預約再至本會辦理) <下載「入會申請書」、「加保申請表」
2、繳交從事教學證明文件二份(需不同二家)(例:教學工作證明、家教證明) <下載家庭教師證明書
3、繳交身分證正反影印本(眷屬要加保健保者另附戶口名簿影本) <下載證件黏貼單
4、繳交切結書 <下載切結書
5、繳交健保費、行政處理費(費用如下說明)
6、前單位健保轉出單
●會員於本會加保後,若需辦理退保,務必告知本會並填妥「轉出單」後回傳(紙本寄送或E-mail)本會辦理。
✉E-mail:teacher.us@gmail.com
四、申辦健保所需收取費用:
(一)本會會費:凡至本會辦理健保者,需先入會成為本會會員方能辦理(會費收費如下)
1.入會費:1000元(第一次入會者才需繳交)
2.經常會費:1000元(依本會章程規定,會員每年一次繳納)
(二)健保費:依據個人辦理健保投保級距收取費用。※請參閱健保費對照表
(三)行政處理費:如辦理轉出,則已繳交之行政處理費不予退款
本會會員退休後續為會員,且需辦理健保者,除每年經常會費外,另收取行政處理費300元/年。其健保費採半年預先繳交方式。
學校教師於退休前非為本會會員,退休後加入本會且需辦理健保,除入會費及經常會費外,另收一次性行政處理費3600元,爾後每年除經常會費外,另收取行政處理費300元/年。其健保費採半年預先繳交方式。
(四)繳費說明:
●採半年繳方式,本會寄送繳費單 (一次代收6個月健保費及行政處理費)
第一次申辦勞、健保者,需親自辦理並繳交現金(務必先預約再至本會辦理)
●費用請直接繳至本會、郵政劃撥或匯入本會帳戶:
銀行:國泰世華銀行中港分行。
戶名:台中市教師職業工會
五、常見問題:
Q:二代健保補充保費可免扣繳?
A:凡符合申辦資格者並於本會辦理勞健保加保之會員,可向本會申請「在保證明」或「繳費證明」,將證明檢附予扣費義務人,則其「兼職薪資所得」及「執行業務收入」得免扣取2%補充保費。
▲兼職薪資所得:給付兼職人員(指非在本單位投保健保)的薪資所得。
▲執行業務收入:給付民眾的執行業務收入,不扣除必要費用或成本。
Q:只要加入職業工會就能免扣繳補充保費?
A:不能,您除了必須是本會會員,還必須在本會辦理勞健保業務。
Q:寒暑假期間,在沒有從事教學工作的情況下是否可透過工會辦理勞保?
A:不行,勞工保險是在職保險,其對象為「實際從事工作並獲得報酬之勞工」,因此唯有您在從事教學工作(例如: 家教)的情況下,方能辦理。
Q:加入職業工會就自動享有勞健保嗎?
A:不行,勞健保業務僅是本會提供給會員的服務之一,因此若您有申請勞健保之需求,您必須主動向本會提出,並準備所需文件及資料(註1),方能申請;而因為申請勞健保必須符合政府所規範之身份資格(註2)。
因此即使您已是本會會員,但在無法符合申辦資格的情況下,您仍然無法在本會辦理勞健保業務。
註1:申辦所需資料請參考上列「申辦流程」說明
註2:相關規範請參考上列「申辦資格」說明
Q:透過職業工會辦理勞保能享有「勞工退休準備金」提撥嗎?
A:不能,「勞工退休準備金」乃「強制加保單位」之雇主按規定為受雇者提撥之,而由於在職業工會辦理勞保之身份屬於無一定雇主(非強制加保單位),因此並不具有「勞工退休準備金」之提撥。
Q:退休老師可以在本會辦理勞健保業務嗎?
A:可以,但仍須符合上列「申辦資格」之相關規定,方能受理。
Q:長期出國的勞保、健保該如何處理?
A:
▇ 勞保投保資格 ▇
勞保投保資格需符合在國內居住與工作之事實,若出國(出境)而不居住台灣,又無法提供相關勞工收入證明,即不符合投保勞保之資格,屆時於退休申請退休金時,勞保局可依法取消未在國內之勞保年資(依出入境紀錄),已繳交之勞保費亦一併沒收不予退還。
▇ 健保續保、停保與復保規定 ▇
預計出國超過六個月,可以選擇「繼續加保」或「辦理停保」。
●選擇『續保』,不須申請(如未辦理停保即屬於繼續加保),出國期間持續繳納保險費,繼續享有健保醫療權益。
●選擇『停保』,一旦返國即須辦理復保,不論入境國內幾天或幾小時,都須辦理復保;若未辦理,健保局亦可依出入境資料於入境日逕復保,並自入境當天開始收取健保費,亦即原先之健保停保自動取消。回國後須到健保投保單位辦理健保的復保,並預繳三個月的健保費,若接下來要再出國,仍需填寫健保停保申請書。
*健保網站連結:瞭解健保停復保 出國安心沒煩惱-PDF
Q:如何申請薪資調整?
A:1、申請條件:必須於本會投保期間滿一年以上。
2、下載 <薪調切結書→紙本寄送至本會或親自至本會辦理 ✉臺中市西區博館路117號4樓之4
3、按申報日前實際從事本業工作之最近3個月平均收入確實高於目前的勞保投保薪資者,可做調薪,但不得以少報多,每年調薪最高上限為15%。
4、傷病期間不得調高投保薪資。
5、依勞保局規定每調薪一次間隔須12個月以上,如實際收入有再增加,須再調整時,請再重填切結書。